課程目標
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自然科學領域課程在前述基本理念引導下,訂定課程目標如下:
一、啟發科學探究的熱忱與潛能:使學生能對自然科學具備好奇心與想像力,發揮理性思維,開展生命潛能。
二、建構科學素養:使學生具備基本的科學知識、探究與實作能力及科學態度,能於實際生活中有效溝通、參與公民社會議題的決策與問題解決,且對媒體所報導的科學相關內容能理解並反思,培養求真求實的精神。
三、奠定持續學習科學與運用科技的基礎:養成學生對科學正向的態度、學習科學的興趣,以及運用科技學習與解決問題的習慣,為適應科技時代之生活奠定良好基礎。
四、培養社會關懷和守護自然之價值觀與行動力:使學生欣賞且珍惜大自然之美,更深化為愛護自然、珍愛生命及惜取資源的關懷心與行動力,進而致力於建構理性社會與永續環境。
五、為生涯發展做準備:使學生不論出於興趣、生活或工作所需,都能更進一步努力增進科學知能,且經由此階段的學習,為下一階段的生涯發展做好準備。